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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社区带头运用“学习强国”平台进行学习的通知

发布者:文明办 [发表时间]:2020年07月06日 17:43 [浏览次数]:

各县(区),市委市直工委,市直各单位:

中央文明办关于全国文明城市2019年度测评结果通报中,明确提出:坚持科学理论指导,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积极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组织各类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宣传阐述,不断增强干部群众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指导实践。《文明单位测评体系》《文明村镇测评体系》《文明校园测评体系》《文明社区测评体系》的第一项测评指标,都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测评内容,提出了明确测评要求。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就是中宣部主办的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加强中国梦和形势政策学习教育的重要平台。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需要和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社区测评体系要求,全市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社区应在推广运用“学习强国”平台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级文明单位的每一名干部职工(包括退休干部职工)原则上都要运用“学习强国”平台进行学习。各级文明乡镇的干部职工和各级文明村的两委干部、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原则上都要运用“学习强国”平台进行学习。各级文明校园的教职工(高校的全体师生)原则上都要运用“学习强国”平台进行学习,同时中小学校要发动家长运用“学习强国”平台上的知识教育孩子。各级文明社区的工作人员原则上都要运用“学习强国”平台进行学习,同时发动社区内的党员市民群众运用“学习强国”平台进行学习。

2.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社区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及群众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参与学习的参与度,将作为落实《测评体系》第一项测评指标的重要依据,不定期抽查公布参与度,对组织不力参与度低的单位、村镇、学校、社区进行通报批评。

中共濮阳市委宣传部

2020年7月6日